總是常常聽到人家說我的個性很率真很直,可能因為是家裡老大的關係,個性總是比較有稜有角我行我素
因為在念書的時期就認識了老強,畢了業也很自然而然的去了他服務的公司就職,(當然是老強安排的,當他的私人特助哈哈....)
之後結婚出國,在不同的國家加上搬遷率太過頻繁,大多的時候其實我都是不務正業無所事事的閒在家裡
到了生了孩子更是如此,可以說一直到我開始接觸攝影到後來在台灣開設工作室,才又慢慢的從家裡走到外面的世界
鋪陳了這麼多,我想要說的重點就是,或許是因為我不曾真正的踏入社會,不曾體驗過所謂的大染缸的可怕
所以我的個性數十年來始終如一,我不會為了賺取好處假惺惺的去迎合奉承,講好聽點是有個性難聽點就是不懂得交際應酬 (笑)
加上其實我不是很擅長與人保持連絡,所以一直到網路盛行之前,可以稱得上朋友的大概屈指能數,而且幾乎都是老同學

IMG_0194 copy.jpg    第一次感受到網路的魔力是2006年那年在英國,因為babyhome這個網站
無心插柳的我,突然成為babyhome裡的人氣媽媽,讓我很開心也讓我平凡的主婦生活多了些點綴
Being popular一開始讓我很開心,因為其實我是一個很喜歡跟朋友在一起消磨時光的人
但是旅居國外又不時的搬家真的很難有什麼朋友,加上又是每天在家裡帶小孩的家庭主婦,
因為網路無國界與babyhome,讓我能夠跟家鄉每天緊密的連結,眾多朋友爭相圍繞,著實讓我開心了好一陣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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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當人多的時候,問題就多了,有目的接近你的人也多了,看你不順眼的人也多了
總是有正面因為喜愛而親近你的人,卻很遺憾的也一定有心懷鬼胎不知道打著什麼主意的人,還有因為好奇來湊熱鬧的人
沒有出過社會的我,最糟糕的是,因為不曾遇過壞人,所以我總是天真的以為: 大家都是好人
因為不是會表裡不一的人,我也總相信,每個人尤其是大家都是媽媽,也都跟我一樣有什麼說什麼,不疑有他
但是現實總是殘酷的打醒我,原來,不是每個人都是如此
原來人是可以在對你奉承阿諛之時,轉過身變了張臉咒罵你嘲弄你甚至詛咒你失敗
原來女人之間的「友情」是可以這麼的虛假與可怕,for no reason at all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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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麼些年下來,受了幾次傷也碰過幾次狗屁倒灶的鳥事,我漸漸懂得不論你是什麼人不論相識多久,人心的距離,咫尺也天涯
不懂得保護自己的結果,就是遍體鱗傷
好友不止一次的告訴我,不要把自己過於暴露於網路世界,不要讓這些「網友」真的敞開心扉的進入你實際的生活
但是這麼活了幾十年的我,真的也很難把自己藏在盔甲之下,或許是因為久居異鄉的寂寞空虛,讓網路填補心裡的空缺
於是我試著築起了一道牆,與大家保持距離,即便如此還是不乏時而翻牆而過來打招呼的鄰居
面對如此熱情的不速之客,讓我窘迫又不知所措
但是當你我面對面,我卻又能感受到你的心離我有多遙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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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讀到facebook一位好友作家EJ Lee所寫的弔詭的陷阱,讓我感受十分深刻:

『所有的道德規範都在反對快樂。
某人是快樂的,那麼你就覺得有什麼不對勁;
而當某人是悲傷的,每一件事就都很好,我們生活在一個每一個人都悲傷的神經病社會裡。
當你是悲傷的,每一個人都感到快樂,因為每一個人都能夠同情你;
但是當你很快樂,每一個人都變得悵然若失,該對你怎麼辦!
當某人同情你,注意看他的臉,他的臉上會發光,有一些微妙的閃光會來到他臉上。
他在同情的時候會感到快樂。
如果你是快樂的,那麼這種情形就不可能了....
你的快樂在別人裡面產生悲傷,而你的不快樂會在別人裡面產生快樂,這是神經病!
它的基礎似乎是瘋狂的。』
去感受真正從內心裡真正的快樂是什麼滋味,不要因為自己希望成功,就對別人的成功低貶。
當我們覺得看到別人的失敗,竟比自己的成功還快樂時,那就是所謂成功的弔詭。
如果你有這樣的感受時,隨時的警惕自己。

千萬千萬『不要活在神經病的社會裡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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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當個偽善的人,不要滿口仁義道德,私底下卻是個一肚子壞蟲的雙面人
Be truthful to yourslef and everyone around you. It should be the simplest thing in the world, as we were all born this way.
不敢說我自己是個多棒的人,但是如果要我找兩個形容我自己的字
那就是「真實」與「坦蕩」。
沒有發生什麼事,純粹是看了那篇文章有感而發

今日演出: iPhone4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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